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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火燃放表演行业给焰火做规模等级划分,主要目的,其实只有两个。 一是让不同资质的焰火燃放公司承接对应等级的活儿,避免“小公司干大活”的风险。 二是方便分级管理 ,按照规定,I、II 级焰火得由市级公安部门审批,III、IV、V 级交给县级公安部门就行。 焰火燃放等级划分不是随便定的,有明确依据: 在《辞海》里,“大型”指规模大、数量多。国家标准也提到,礼花弹这类A级烟花得专业焰火燃放表演人员在空旷地燃放,还明确了礼花弹是从内径≥76mm 的发射筒里发射的产品。 最终是按燃放的礼花弹规格(大小)和数量,把大型焰火分成 I 到 V 五个等级,其他类型烟花不在这个划分范围内。 具体怎么分?用两个关键条件判断,满足其中一个就算对应等级: I级,要么用10号及以上的礼花弹(哪怕1发也行),要么3号及以上礼花弹总数超5000 发(≥5001发)。 II级,要么用7-8号的礼花弹(至少1发),要么3-8号礼花弹总数在4001-5000发之间。 III级,要么用5-6号的礼花弹(至少1发),要么 3-6 号礼花弹总数在3001-4000发之间。 IV级,要么用4号及以下的礼花弹(至少1发),要么3-4号礼花弹总数在1-3000发之间。 V级,不放礼花弹,但其他烟花得够数,组合烟花≥5000发,或者用了舞台焰火、架子烟花。 简单说,只要燃放活动里有1发礼花弹,就算大型焰火,哪怕没有礼花弹,组合烟花凑够 5000发也算,差1发(4999发)都不算。另外要注意,不在等级划分范围内的 A、B 级烟花,虽然不算“大型等级焰火”,但按规定也得让专业人员燃放,个人和团体不能随便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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